1引言特殊教育教师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特殊教育教师不仅包括直接从事特殊儿童教育的一线教师,还包括培养从事特殊教育一线教师的教师;狭义的特殊教育教师主要指前者,即在各类特殊学校直接从事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和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在普通学校中承担附设的各类特殊班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承担随班就读辅导的教师及相关训练员。本文所提的特殊教育教师是广义上的。特殊教育教师责任重大,他们承担着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特教特办”,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9月20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2号)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规划目标,并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期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