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教育硕士培养试点工作始于1996年,并从1997年9月起开始正式招生。十年后,教育部又组织开展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水平合格评估”对高校教育硕士培养情况展开调研和评估,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作为与学术型研究生相互补充的硕士生培养模式,为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职业素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高校教育硕士人才培养逐步走向成熟的同时,我国的基础教育领域也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从2001年开始,我国开始在中小学逐步实施新的英语课程标准,也就是业界人士常说的“新课标”或“新课改”此次提出的新标准将课程改革作为这场改革的核心,在这份纲领性文件中明确了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核心作用,要求教师要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要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与此同时,新课改文件强调教师要成为研究者。这样一来,中小学英语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知识传授者,要求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并综合运用自身所学有效地解决问题,从而促进自身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这种形势下,新课改对研究型教师提出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小学英语课改的实际需要开始倒逼高校对其教育硕士的培养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