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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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办事指南2017 年 6 月 30 日发布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BSZN-18100620170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和代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 代码:181006二、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砚山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中从 事 助 产 技 术 服 务 、 结 扎 手术 、 终 止 妊 娠 手 术 的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的 许 可 申 请 。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

2、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3.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二十五条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个

3、人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方可执业。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5. 云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发证管理办法 (试行)第二条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单位和人员,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考核。单位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以下简称许可证 ) ,个人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简称合格证 )

4、或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以下简称接生员证 )后,方1可开展批准项目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四、实施机关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审批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报合格证的人员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并合格;2.申请母婴保健技术项目的医护人员必须具有医师和护士等相应的执业证书;3.具备与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职称、工作年限、培训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申报合格证的人员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培训或培训不合格;2.申请母婴保健技术项目的医护人员未取得医师和护士等执业证书;3.不具备与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5、项目相适应的职称、工作年限,无相关培训记录;4.其他法定不予受理情形。六、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县政务中心。办事窗口: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七、申请材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数量 新办 补办 增项 延续1云南省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申报表原件 1份 2医师提供: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 1份 23护士提供: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 1份 4申请遗传病诊断及产前诊断项目

6、的人员必须提交系统的遗传病诊断或产前诊断技术专业培训记录交复印件,验原件1份 5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关培训证明复印件 1份 6每人备 2 张半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自己的申请表上原件 2张 7 申请补办合格证书情况说明(单位意见、盖公章) 原件 1 份 8 全省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证件遗失公告 原件 1份 八、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3 个工作日(补正材料时间及专家审查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时限) 。九、审批收费及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10、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窗口

7、十一、咨询(一)咨询方式31.窗口咨询。地址: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窗口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3138129,监督电话:31314333.网络咨询。http:/ 个工作日。2.回复方式:办证窗口当场回复;电话回复;网络回复;信函回复。十二、办理流程(一) 申请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收地址:砚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窗口。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二)受理1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办证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8、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证窗口应在 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办证窗口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及报批,审查及报批合格后,上报盖章。3. 审批发证根据有关规定,你(单位)在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3个工作日(含制证期限 10个工作日)后,凭本通知书领取证书。4(一) 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3138129(二) 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审批结果将在 http:/ 60 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日除外 行政复议机关:砚山县卫生和

9、计划生育局,地址:砚山县银杏路 ,联系电话:3138129。2.行政诉讼时限: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机关: 砚山县人民法院十四、申请人义务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二)不得隐瞒有关情况。5附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需要补正 符合不予受理材料 情形材料符合要求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图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 )在 13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证件获取(在办证大厅领取)决定公开6云南省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简历(请写明时间、地点及服务内容):申报考核项目(在项目下方打“” )助产婚前医学检查终止妊娠结扎手术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申报人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注:本表用于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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