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尤其是公共图书馆,是主要由政府提供的一类重要的公共服务。自1850年英国颁布世界上首部公共图书馆法,并确立“免费服务”的基本原则以来,公共图书馆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确认和推广。但是,仅仅制定“免费服务”原则并不能够确保所有的人公平地获得他们需要、期望乃至珍视的图书馆服务。在贫富悬殊、地位差异与数字鸿沟日渐扩大的背景下,一些人能够享受很好的图书馆服务,而更多的人则难以获得令人满意的、甚至起码的图书馆服务,公平、普遍和无差别地获得图书馆服务的伟大社会理想还远远没有实现。1图书馆普遍服务的内涵这里提出的“图书馆普遍服务”(libraryuniversalservice,LUC)的概念,是受“电信普遍服务”的理念启发而提出的。根据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所谓电信普遍服务,就是“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业务,而且业务质量和资费标准一视同仁”。电信普遍服务的理念发轫于美国,随后扩展至欧洲和全世界。目前在我国,电信普遍服务已经被确立为电信产业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中国政府也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并且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