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上升到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面对如此疯狂的连续作案,警方感到莫大的压力。2002年元旦前后,警方悉数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孩子本是天真无邪的,可现在发生如此行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思考。这当中,除了深受外部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外,我们学校法制教育本身也存在不少的误区。一、误区1.法制教育方法过于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小学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大多数小学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小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因此法制教育收不到好的效果。2.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预防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