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一季度,我市在完成四级河长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了湖长制工作体系,河湖管理和爱护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工作。2021年12月,各县(市、区)开展了自评,2021年1月市河长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了考核方案,在各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了现场抽查。2021年3月,市河长办汇总了市级河长相关成员单位考核结果,完成了工作成效考核工作。 二是完善治水管水机制。市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工作协同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市交通、环保、水利、住建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合力推动了码头堆场、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打击非法采砂、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推动河湖长制深化开展。各地结合实际,创新了河长制管护方式。其中,阜南县、颍泉区建立了河长制才智信息系统;颍东区设立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站;界首市、颍州区领先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部分地区结合脱贫攻坚,主动聘用贫困人口为河道保洁员、管护员。 三是河湖管护成效初显。实施综合治水项目,突出抓好防洪保安、平安供水、污水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实施项目116个,总投资4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