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中心工作总结 2021年,总量掌握中心根据年初确定的目标,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状况 依据省环保厅对我市202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的考核认定(鲁环函202182号),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1年分别削减6.0%、6.2%、14.7%、14.1%,超额完成了2021年省环保厅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具体工作中,重点实行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抓好工程减排项目。我市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污染物减排,大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并做好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价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尽快发挥效益。二是强化指导保障减排任务。主动组织、学习研讨有关总量减排工作状况,规范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新要求主动上报总量减排项目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准时发觉、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总量减排工作档案资料的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总量减排项目的认定率,为我市圆满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夯实基础、打牢根基。三是组织做好202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