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行政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一、落实领导保障,构筑冲突纠纷排查调解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生产平安事故行政调解工作,准时召开生产平安事故分析会,把冲突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讨论部署冲突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亲自参加和指导群体性冲突纠纷调解工作,讨论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 (二)强化基础建设,规范运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排查把握的经营性冲突纠纷,依据产生的缘由、特征,逐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就地准时化解,防止冲突激化。对重大、简单、疑难冲突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气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冲突纠纷,主动主动地做好思想工作,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冲突升级。进一步推动完善_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削减_冲突纠纷。二是健全规范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和落实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信息紧急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