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依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收购行为,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区粮食局协同新区各行政审批等部门对本区2021年度26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状况如下。 1、实施年度报告工作的开展状况。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企业管理,根据两比对,双随机的检查方式要求,新区粮食局制定了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粮食收购企业检查组,深化到所管辖的粮食收购企业广泛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学问的宣扬,并将核查内容和核查程序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企业,确保粮食收购企业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2、实施年度报告工作的检查状况。新区粮食局在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与区审批部门供应的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全面核查了管辖区域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行为的,并根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