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登记系统信息修改申请单重要声明:本机构对申请单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行机构编号 (注 2): (由发行机构编制) 理财中心编号: (由理财中心编制)发行机构全称发行机构代码 填写日期机构联系人 办公电话联系人邮箱 手机号码行领导批示监管机构意见 (注 3)监管联系人 所在监管机构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内容概述 (注 4)申请理由 (注 5)单位公章 (注 6)受理信息(理财中心填写)理财中心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注意事项:1. 本业务凭单仅适用于机构申请修改本单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业务信息。业务受理:理财中心。发送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邮箱:。咨询电话:010-88
2、170567,传真电话:010-66063309。2. 发行机构编号是发行机构为本申请单编制的号码,该号码为定长 10位阿拉伯数字,由 8位日期码和2位顺序码组成,例如 2015010101。该编号是理财中心进行信息修改反馈的关键信息,各发行机构必须保证该编号在同一日期内不得重复。3. 监管机构意见填写格式:XX【监管机构名称,具体到银监会部门的处或银监局(分局)的处(科) 】于 2015年 X月 X日同意我行对 XX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信息修改详细列表 。监管机构意见须按本表中所述格式真实、准确地填写,不得造假。理财中心可适时进行抽查。4. 填报时请写明需要修改信息涉及理财产品的投
3、资者类型、修改数量、所属的登记模块、具体要素名称等信息,例如:(1)个人产品 3只,发行登记模块,产品起始日期修改;(2)私人银行类产品5只,终止登记模块,兑付客户收益修改。详细内容请填写信息修改详细列表 。5. 填报时请详细描述申请修改信息的原因。6. 单位公章必须与发行机构全称相符;若使用其他印章,请提供带有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7. 该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晰,不得涂改。除签字签章外,本表所有信息请勿手写。信息修改详细列表申请机构: 填表日期: 序号 发行机构代 码 投资者类型 行内标识码或理财产品代码 (注 1) 产品登记编码 所属登记模块 修改要素名称 修改前要素内容 信息登记日期修改后要素内容备注注意事项:1.面向个人发行的理财产品须提供“行内标识码” ,面向机构和私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须提供“理财产品代码” 。 2.该表作为理财登记系统信息修改申请单的附件,填写完毕后请一并发送至柜台市场部。须整理成 EXCEL格式发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