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气瓶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2、 范围:气瓶使用、储存部门3、 责任者: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4、 程序:4.1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4.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4.2.1 禁止敲击,碰撞。4.2.2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4.2.3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4.2.4 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4.2.5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4.2.6 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4.2.7 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3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4.3.1 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4.3.1.1. 漆色、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