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测监控报警分级响应方案 一、监控系统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依据国家AQ10292007行业标准、国务院446号令、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 2006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二、监控系统应急预警及响应分级我区乡镇煤矿于2016年全部关闭退出,合川区安全生产协会监控中心已解散停止运行。为加强对国有煤矿监测监控情况进行实时掌握,将我局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录入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川所属矿井调度室监测监控系统,当煤矿井下发生瓦斯超限,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等异常情况,煤矿调度室监测监控系统自动将异常详细信息分级发送到我局相关监管执法人员的手机上。(一)监控系统预警分级根据传感器报警及故障条件,对不同地点,不同数值,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预警。国有煤矿传感器报警及故障条件预警分为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