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嵊钢结构有限公司“1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月8日15时左右,上海龙嵊钢结构有限公司在租用位于江阴市璜土镇的江阴永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进行钢结构模板吊运装车作业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市政府122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无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江阴市璜土镇“1.8”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锡安20183号)的要求,江阴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监察委、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有关单位基本情况1、上海龙嵊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