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运输事故管理制度一、矿井辅助运输事故分类:(一)副井提升方面:勾头以上及绞车发生的事故(含断绳)应是机电事故,勾头以下的事故(如脱勾、断销、断链、脱轨等)是辅助运输事故。 (二)小绞车方面:安装、检修中发生的事故是机电事故;辅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三)触电是机电事故。 (四)不遵守辅助运输制度,扒、蹬、跳、抢车、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五)绞车在辅助运输巷道运送设备、材料时发生的事故是辅助运输事故。 二、发生辅助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必须同时办理调查、登记、统计及报告的相关手续。 三、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辅助运输和安全的关系。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辅助运输安全的教育,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辅助运输事故发生。 四、每天组织专业人员对辅助运输系统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五、要建立辅助运输事故档案,认真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六、对违反辅助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者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