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操作指南第一讲 劳动合同概述(上)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因此,直到200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