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消费者权益爱护处工作总结 消费者权益爱护处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全省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爱护处2021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消费维权制度建设。 一是依据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立法方案支配,担当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方法立法修订起草工作,完成与实施方法修订相关的文献,包括国家关于消费者权益爱护方面的上位法规、省外有关地方消费者权益爱护的地方性法规、国家和我省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和司法说明的收集整理工作,听取和征求基层看法建议,会同法规处、消委会开展专项调研,做好实施方法修订起草各项预备工作。二是推动建立福建省消费者权益爱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315期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由省工商局牵头、24个部门参加的福建省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章和工作要求。三是持续开展消费维权满足率考评工作。今年再次将消费维权满足率纳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试验区营商环境指数绩效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