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镇动物防疫承诺书_养殖企业(户):根据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部署,经镇政府防办研究决定由_和_两同志为你企业(户)的政企、技企联系人,他们将依法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1、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宣传;2、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规范投入品管理,确保动物食品安全;3、监督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4、提供相关生产和技术等信息;5、依法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监督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责任主体,应自觉开展好强制免疫工作。你户须按镇政府的统一布置,规范养殖经营行为,所饲养的畜禽必须及时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继续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的免疫工作,规范建立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家畜打挂耳标,确保防疫不留空白和死角,确保全镇畜牧生产安全无大疫。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如你户拒绝强制免疫工作且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由此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一律强制扑杀,不予补偿,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