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费减免缓办理一次告知单(权限内)事项名称防洪费减免缓(权限内)办理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2号楼101/217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办理电话010-83656577(投资科)010-83656378(综调办)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4年第21号)、关于绿隔地区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8】1925号)、关于免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综20122451号)收费标准及依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申报材料1.项目单位申请事项的请示文件(请示文需说明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执行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金额,并注明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2.申请事项对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书、项目备案通知书(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