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2015 年度“明德奖学金”)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院 部 专 业 学 号曾获资助项目:20152016 学年度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 服务时数 见证人院部团总支意见:该生在 2015-2016 学年度内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 小时,根据关于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师学 201112号)的规定,符合参评奖助学金的志愿服务时数。同意参评有关奖助学金。团总支负责人签名(公章):年 月 日注:关于在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师 学 201112号 ):1. 各类获奖 受助学生在 获奖受助学年度内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 30小时,每学期不少于 15 小时。2. 从 2011 年 9 月起,在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要求拟获奖或受助学生每学年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累计不少于 30 小时,每学期不少于 15 小时,将此作 为获奖受助的重要考察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