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圳市百草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暨教育教学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本办法于 2018126 日进行修改完善,于 2018126 日经全体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并生效)为激励和调动全体教工努力工作,爱岗敬业的精神,构建绩效奖酬关系,表彰先进,奖励佳绩,树立奋发向上,集体进步的良好风尚,让作出成绩的教师得到学校以及全体教师的认可,更好发挥模范作用,使学校逐步形成奖罚分明,客观、公正的民主管理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一、 总则(一)奖励资金来源:1.区财政下拨的奖教奖学专款。2.学校经费按上级规定可用来支付奖金的部分。(二)教工每月工作考核由级组长负责,按月统计造表交教导处汇总,发生异议时可到教导处反映。(三)
2、奖金奖励对象:全体在职在编教工。借聘教师在学校经济许可并得到上级批准的情况下可由学校支付奖金,奖励办法以及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四)奖金发放:每月考核以奖金计算部分在第二个月初发放,以奖分计算部分在学期末发放。(五)学期奖(期终奖):由每月的考核奖分以及奖励条款中的各项获奖得分的总和作为学期奖的总分,每分的奖金标准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六)本方案由全体教工大会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并于当日起执行。二、奖则(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1每位教职工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量任务,没有重大事故发生,奖励 400元安全奖。2.工作量绩效:工作量分课时工作量和社会工作量。
3、教师每周工具科 12节,非工具科 16节,作为满课时工作量。学校实行相对满课时工作量,没有特殊情况按同级同科同工作量的原则安排。社会工作量包括担当正、副班主任,值日、值周、带学生社团、早读、中午习字等,社会工作量实行相对均衡制。教工完成本职工作,没有重大事故发生,按满课时工作量发放绩效。行政人员按学校规定兼任课程,完成好本职2工作按满工作量发放绩效。满工作量绩效根据教龄级别进行设档发放。档差级别如下表:档次 教龄(年) 标准(元)第一档 0-5 300第二档 6-10 500第三档 11-15 700第四档 16-20 900第五档 21-25 1100第六档 26-30 1300第七档 31
4、-35 1500第八档 36-40 17003.岗位津贴:校级领导每月 200 元,中层干部每月 150 元,科级组长每月 100 元,一人多岗的津贴发最高的一项,不重复补贴。4.班主任津贴:按财政专拨的班主任工作专项补贴全额发放,每月 500 元,若班主任离岗超过三天(含三天)学校必须安排其他教师顶岗,顶岗班主任补贴标准为每天 25元,此款需从原班主任补贴中扣除。5发生安全事故者,由行政会根据情节决定是否扣发安全奖,缺勤一天以上的绩效工资发放按百草园小学考勤实施方案执行。(二)工作奖1. 每次班级文化或文明班评比获奖的班级奖给班主任 5 分。2. 出校级专栏者,每期加 4 分。 (有多人共同
5、负责,则平均分配)3. 单科全区调考达不到区平均分,但成绩每提高 5 分奖励 8 分。4. 承担公开课每节奖:校级 5 分、区级 15 分、市级 25 分、省级 35 分;获得优秀课的在公开课奖分的基础上加奖 10 分。5. 行政管理工作期终奖分校级领导取教职工前 5 名的平均数,中层取前 10 名的平均数。6. 撰写学校相关新闻等通信报道每篇奖励 2 分。7. 按时下班负责早读或午听的 1 分。(三)学科统考成绩达标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学期凡是区举行的统考只要考试成绩(平均分、合格率)达到管理目标的学校给予奖励(一个科任同时教几个班,按几个班平均计算) 。31.平均分达标奖:(1)超
6、学校平均分 2 至 5 分的每分奖 5 分,超过 5 分以上的的每分奖 10 分。(2)平均分比区平均分高出 15 分的每分奖 10 分。(3)高出 610 分部分每分奖 20 分。(4)高出 10 分以上的每分奖励 30 分。例:甲教二个班,一班是 84 分,二班是 88 分,区平均分是 75 分,计算方法:(8488)27511(分) ,则达标奖分为:510520130180(分) 。2.及格率优秀率达标奖(奖分)年级 合格率 奖分 合格率 奖分 优秀率 奖分 优秀率 奖分低年段 100 30 98 15 80% 30 60% 15中年段 100 30 96 15 70% 30 50% 1
7、5高年段 100 30 94 15 60% 30 40% 15说明:按 100 分制计算,低年段按 92 分为优秀,中高年段 90 分为优秀。 (四)成绩奖学校鼓励竞争、支持竞争,鼓励师生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对取得优秀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1.辅导学生参赛获奖(奖分)名 次 等 级奖 名次或分 等级级别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一 二 三国家级 50 50 45 45 40 40 45 40 35省 级 40 40 35 35 30 30 35 30 25市 级 30 30 25 25 20 20 25 20 15区 级 15 15 10 10 5 5 10 8 52教师参赛获奖
8、(奖金:元)名 次 等 级奖 名次或分 等级级别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一 二 三国家级 800 800 700 700 600600700 600500省 级 600 600 500 500 400400500 4003004市 级 400 400 300 300 200200300 250200区 级 200 200 150 150 100100200 150100校 级 100 100 80 80 50 50 80 60 50(五)成果奖(奖金)学校坚持科研兴教,鼓励广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探索,研究出教科成果。学校给予重奖。成果奖是指教师本人研究的成果,包括:教科论文,教育教学的
9、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实验课题以及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教育理论和教学仪器发明等(不含通信报道等简短文章)奖 金 等级级别一 二 三国家级 800 700 600省 级 700 600 500市 级 400 300 200区 级 200 150 100校 级 80 60 50说明:(1)学生参赛是指由上级教育部门严密组织,统一考试、评卷的比赛(如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等) 。教师参赛必须是本人参加的教育教学业务竞赛(如: 课例比赛等),其他各种单项基本功竞赛以及各种运动比赛用奖分计算,标准由行政会根据比赛性质确定。辅导学生获奖必须是教师亲自辅导并经教导处同意参加的项目,奖分才可以计给辅导的教师,教师辅导学
10、生参赛而获得的组织奖,指导奖等非学生本人所拿的各种荣誉性奖项学校不再奖励。(2)奖项按每次竞赛的总项设立(如运动会、航模比赛、科技小制作等) 。(3)在同一次竞赛中,若同一名次或等级我校有多人并列获奖的,则加分方法如下:并列人数为 25 人的,按该名次或等级分的 2 倍计;并列人数为 615 人的,按该名次或等级分的 3 倍计;并列人数为 1640 人的,按该名次或等级分的 4 倍计;并列人数为 41 以上的,按该名次或等级分的 5 倍计。(4)在同一次竞赛中,若各项目各等级获奖总人次超过 20 人次的,学校只取前20 人次计分发奖。(5)非教育部门(但必须是我校的行政管辖上级)或虽是教育部门
11、但不是我校的5行政主管上级主办的竞赛或征文、奖分按上表中相应名次(或等级)的 20%计算,本条说明和第一条说明以外的其他部门举办的竞赛或征文学校不给计分。(6)优胜奖、优秀奖、特等奖等奖项根据设奖的实际情况转换成一、二、三等奖计分发奖,三等奖之后的学校不发奖。(7)集体奖指学校的合唱队、足球队、篮球队等以集体参加的赛项。集体奖(25 人)的奖分每个等级都按个人奖的 2 倍计, (610 人)的按 3 倍计;(1115人)的按 4 倍计;(1625 人)的按 5 倍计;26 人以上的按 6 倍计。但如果集体获奖是在个人获奖的基础上产生的,则只取集体奖或累计个人奖得分高的一种,不设重复奖励。(8)
12、同一项目获多种不同级别的奖项,学校只取其中最高的一种给予奖励。有多人一起研究的成果,奖分由有关人员平分或自行协商解决。(9)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报道和短文、信息)按该报刊级别的一等奖计奖。没有公开发行的报刊即内部刊物不计奖,虽是公开刊物,但非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类刊物按 20%计奖。(10)各种进修、培训等学习的毕业或结业论文的评奖学校不计奖。三、罚则1.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或师生人员受伤的于下个月扣发该月安全奖 400 元。 2.为个人意气在公众场所大声吵架,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负主要责任者扣 10 分。3.蓄意破坏学校声誉,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他人者,扣 30 分。4.以教工上下班时间表 规
13、定时间为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一节课的扣 2分;病假一天扣 5 分,不足一天的每节扣 1 分,事假一天扣 10 分,不足一天的每节扣2 分(机动假在调好课的情况下不扣分) 。旷课一天扣 50 分,不足一天的每节扣 5 分,每天按 8 节计(上午 5 节、下午 3 节) 。缺勤一天以上的按百草园小学考勤实施方案执行。5.上课中途离开课室(会客、打电话、抽烟等)扣 10 分;坐教(除特殊情况外)或在课堂上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看报纸、手机等)扣 5 分。6.随堂听课综合评价不合格者,扣 10 分;校级公开课不合格的扣 20 分;区级以上公开课不合格的扣 30 分。7.没请假不参加升旗仪式、政治学习、
14、业务学习、广播操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6动者每次扣 5 分;不按学校规定着校服或穿着奇装怪服者每次扣 2 分。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每人次扣 10 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9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因教师组织不力或擅离岗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于下个月扣发该月安全奖 400 元。学生受到伤害,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追究其相关责任。10没有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每次扣 10 分。1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或没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每次扣 50 分。12教职工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收费补课或违反收费政策的每次扣 50 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3上班时间打扑克、游戏、麻将(包括上网打)等每次扣 10 分。14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会场有铃声影响秩序的每次扣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