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学习心得:基层民主必需依法“集中” 毫无疑问,任何形式的基层民主构建,假如缺失了集中制的体制约束,便是一盘散沙。 基层民主制度构建所形成的实践成果,假如没有了集中领导的统筹、协调,甚至没有了对集中领导及民主制度这两个层面的有效监管;则所谓合理化的落实构建,也便无从谈起。 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其所需要的,是被监管的民主,而非无序的民主。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借助所谓基层民主制度,以达到各种各样的目的;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基层民主制度,以达成各种各样的利益。 基层民主必需是被强力监管的。基层民主是为党和国家及人民利益说话,还是为别有专心之徒张目?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些都必需要有严格的规范。譬如各级工会、职代会等基层组织构建,其在民主性之上,所首要体现的,必需是合法性、合规性;只有民主监管机制落到实处,基层民主才能真实的反应基层人民群众的真声音,而不是成为各种别有专心之徒的歌舞场。 对基层民主制度的监管,首要的是对基层选举制度的监管。这个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我国关于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选出来的人,是否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