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 ,按要求填写。名 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类型 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注销原因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适用简易注销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对外投资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无对外投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情况已办理完毕 无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无债权债务 批准证书缴销情况 批准证书已缴销完毕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海关手续清缴情况 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
2、规有关规定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签字: 企业公章年 月 日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各类非公司外资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非公司外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合并、分立未清算的, “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 “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非公司外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 、“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
3、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