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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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资源部二七年七月2目 录一、 目标任务 5(一) 总体目标 5(二) 主要任务 5(三) 具体目标 6二、 实施原则 7(一) 统筹领导, 各负其责 7(二) 统一标准,整合资源 7(三) 统筹部署,分步实施 7三、 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8(一) 工作内容 8(二) 国家和地方责任分工 8四、 农村土地调查 11(一) 调查比例尺规划 11(二) 遥感影像资料采购及调查底图制作 13(三) 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14(四) 权属调查的要求 15(五) 地类调查方法与要求 17(六) 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 18五、 城镇土地调查 19(一) 调查范围和比例尺 19

2、(二) 初始地籍调查 19(三) 变更地籍调查 19(四) 统计汇总 20六、 基本农田调查 20(一) 基本要求 20(二) 基本方法 203七、 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20八、 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21(一) 建设目标 21(二) 总体要求 21(三) 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1(四)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22(五) 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 22(六) 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23(七) 市(地)级、省级和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23九、 统一时点变更 24(一) 基本要求 24(二) 主要内容 24十、 成果汇总 24(一) 数据汇总 24(二) 图件编制

3、 25(三) 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26十一、 主要成果 27(一) 县级调查成果 27(二) 市(地)级、省级汇总成果 28(三) 国家成果 29十二、 更新调查成果与二次调查的衔接 30(一) 衔接原则 30(二) 衔接内容及要求 30十三、 检查验收与核查 31(一) 自检 31(二) 预检和验收 31(三) 核查 324十四、 实施计划 32(一) 2007 年工作计划 32(二) 2008 年工作计划 33(三) 2009 年工作计划 34(四) 后续工作计划 35十五、 保障措施 35(一) 组织保障 35(二) 制度保障 36(三) 技术保障 38(四) 经费保障 395第二次

4、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目标是,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二)主要任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国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的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建

5、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1农村土地调查。以 1:1 万比例尺为主,以 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位置、范 围和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2城镇土地调查。 对城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地类和面积等利用状况,以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3基本农田调查。在 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

6、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汇总统计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6登记上证、造册。4专项用地统计调查。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收集利用有关资料,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5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集影像、 图形、地 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6统一时点变更。通 过土地变更调查,将成果统一到 2009 年 10 月 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三)具体目标12007 年 7 月至 2

7、009 年 6 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国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农村部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确权达到 90%以上。 2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到 2009 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的城镇土地调查。 3到 2009 年底,在 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收集有关资料,通过统计调查,查清工业、基 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状况。 4到 2009 年底,在 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统计汇总全国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等状况。 5在调查的基础上, 20

8、10 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的国家、省、市(地)、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6进行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更,将成果统一到 2009 年 10 月 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7二、实施原则(一)统筹领导,各负其责 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 细化调查、各 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 组织实 施。国务院成立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调查

9、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包括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标准规范, 统一采购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技术指导检查、核查确认、省级成果验收及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省(区、市)、市(地)、县(区、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国家提供调查底图基础上,深入实地,细化调查。(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统一制定并发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统一调查的程序、方法、成果和精度要

10、求。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吸收有资质的调查机构参与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性。确保调查工作按时完成。(三)统筹部署,分步实施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全面部署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及基本农田调查等。根据遥感影像资料获取和调查底图制作的安排,以及已有调查成果的情况,分阶段完成调查任务,确保国家汇总和土地管理与调控急需的数据按时获得。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内容8二次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1开展前期准备。2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3获取遥感影像资料。4制作调查底图。5开展农村土地调

11、查和城镇土地调查。6. 开展基本农田调查。7. 开展专项用地统计调查。8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9进行统一时点变更。10开展调查成果汇总。11开展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12开展调查成果核查与确认。13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二)国家和地方责任分工1、国家负责的工作(1)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制定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调查技术规程、数据库标准、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技术标准和规范。(2)编写培训教材及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开展对承担调查培训的师资队伍、省级从事土地调查技术及行政管理的人员、承担国家级调查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3)组织开展宣传工作以“摸清土地家底,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

12、,分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工作。9(4)审查、批复省级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批复。(5)统一采购遥感影像资料统一采购近期遥感影像资料。资料空白地区安排进行航摄、卫星数据编程采购。 购置并处理行政界线、国界、沿海(含海岛)滩涂界线等资料,以及所需的地形图、DEM、控制点等。(6)制作并提供调查底图及控制面积统一组织制作以省级行政界线为基础的调查界线,并与标准分幅正射影像图叠加,作为调查底图。计算省级控制面积,提供各地开展具体调查工作。(7)开展检查和指导工作密切跟踪地方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发现二次调查中的各种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13、(8)指导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针对地方调查中出现的土地权属争议,提出指导性政策意见,对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和调处。(9)调查成果的核查确认在省级对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调查成果逐图斑进行全面内业检查和有重点的外业抽查,确保数据真实性。(10)国家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在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建设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11)国家级数据汇总及上报在省级数据汇总、验收基础上,汇总各类数据,形成国家级调查成果,上报国务院。10(12)组织西藏自治区土地调查工作安排经费、组织队伍,协助西藏自治区完成调查工作。(13)总结表彰等工作调查结束后,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14、。2、地方负责的工作(1)制定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地方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报上级土地调查办批复实施,其中省级制定的实施方案、补充规定和其他文件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备案或批复。(2)开展宣传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宣传方案,分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工作。省级以下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3)开展各级培训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国家编写的培训教材以及省级制定的补充规定,对各级土地调查的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承担调查任务的专业队伍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培训。(4)确定承担单位在培训和审查资质的基础上,以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各级调查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5)核实调查底图和控制面积对提供的调查底图和控制面积进行核实,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报上级土地调查办公室处理。(6)确定省以下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以行政区域勘界资料为基础,确定省以下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7)组织具体调查工作由省直接部署或由市(地)、县(区、市)组织具体调查工作,按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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