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遂 昌 县 大 气 和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工 作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关于开展全县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及省里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域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丽土壤办2018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全县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全县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遂昌县环境保护局代章)2018 年 5 月 2 日遂土壤办2018 1 号附件全县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
2、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防范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和倾倒,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美丽遂昌“大花园” 建设, 结合遂昌实际,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 结合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排查相关结果基础上,全面摸清核实全县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掌握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和处置基本情况,厘清全县固体废物转移产业链条,重点打击非法转移,强化监管执法,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 污染转移” 行为,迎接省人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为美
3、丽遂昌“大花园 ”建设 保驾护航。 二、排查内容及任务分工(一)存量排查排查全县范围内所有固体废物堆场,形成固体废物堆场点位排查清单,并根据点位排查清单进行鉴别分类,确定重点监管点位。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药废弃包装物为主要成分的,监管所有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成分的,重点监管重量在100吨以上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重点监管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二)源头排查l、排查核实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
4、以及企业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2、排查核实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企业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3、排查核实全县医院和诊所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申报管理、处理处置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生局 4、排查核实全县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情况,以及跨地区转移和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县建设局5、排查核实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三)处置能力排查排查核实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
5、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及其它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包括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四)运输排查排查核实全县危险废物水路、公路及铁路运输情况,排查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危险废物运输方面守法情况。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三、排查要求(一)全域排查不留死角。要全面深入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排查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附近区域,河流、水库等水域附近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全面掌握全县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固废堆存情况,重点查处堆存场所不规范,长期不落实管理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二)企业排查六要点。一是看环评报告。查看企业环
6、评报告以及批复中对固废产生处置情况的描述,掌握初始数据。二是对台账记录。仔细检查企业固废产生、贮存、转移、自行处置等各项台账记录,并与环评数据、各月数据进行逻辑比对,掌握实际情况。三是核转移去向。重点检查企业转出数量与经营单位转入数量是否匹配。四是调资金票据。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将处置经费直接交由运输单位或中介个人的情况,如存在这类情况应作为重点深入细查。五是盯制度落实。查看企业在固废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各项制度上的落实情况。六是查贮存场所。察看固废贮存场所、厂区内部角落及周边空地等,判断企业固废贮存是否规范。 (三)问题整改三步法。各地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梳理
7、分类工作。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要立即核实违法情况、完成调查取证及处置:一是 20 日内要完成立案调查,二是 1个月内要完成管理措施整改,三是 2 个月内要完成工程措施整改。同时要对问题企业开展后续跟踪督办工作。四、进度安排(一)4月20日前,各地根据前期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行动结果,汇总整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产生和处置清况;固体废物堆场点位;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运行处置;危险废物运输情况。形成前期排查台账及小结报送县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4月30日前,成立大排查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向市固废大排查专
8、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县大排查专项行动政府分管领导、联络员;各有关部门向县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大排查专项行动联络员。(三)5月10日前,市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前期长江经济带排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5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形成全域排查报告,将点位排查核实、源头排查核实、处置能力排查核实和运输排查核实情况汇总表、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县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排查结果梳理重点,形成重点污染源分布图,挂图作战、对点销号,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四)7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形成最终整改台账及整改报告报送县固废大排查领导小
9、组办公室。县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次全县域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 ,充分认识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建立大排查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建立大排查联系制度,明确落实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统等协调,推动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发挥协商合作机制作用,推动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由县政府负总责,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
10、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查核实和问题查处、整改督促工作,做好存量排查指导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排查核实和问题查处、整改督促工作,做好存量排查指导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排查核实和问题查处、整改督促工作,做好存量排查指导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对农药废弃包装物贮存场所的排查核实和问题查处、整改督促工作,做好存量排查指导工作;经信部门负责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的排查核实工作;水利部门做好水域周边固废存量排查的指导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全县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和运输情况的排查核实和问题查处、整改督促工作;
11、公安、检察、法院系统对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加快相关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固体度物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披露,强化震慑。同时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案件从快查处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况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办;对妨碍排查以及环境行政执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严格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杜绝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2、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四)建全长效机制。要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优化管理举措,做好对排查结果的综合分析,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设施规划工作,做好处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智慧环保” 作用形成重点污染源分布图,实现固体废物全方位监管。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县环保局 廖小青 联系电话:559708附件: 1.各部门联系人员填报表2.固废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情况填报表(表1-表10)附件1各部门联系人员填报表序号县(市、区)、 市各部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1 县建设局 联络员
13、2 县卫生和计生局 联络员3 县水利局 联络员4 县农业局 联络员5 县经济商务局 联络员6 县交通运输局 联络员7 县公安局 联络员8 县检察院 联络员9 县法院 联络员注:请各部门5月4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工作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附件2 固废大排查行动专项各项填报表表1 遂昌县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情况点位排查清单序号 县(市、区) 堆场名称 场所地址 经纬度 固废种类 废物来源 堆存量(吨) 堆场类型 堆存物形 态 标识 情况 三防措施情况123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填表说明:1.固废种类: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农药废弃包装物、一般工 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污泥等种类,其中一般工业固废按照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放射性 废物、赤泥、磷石膏、其它废物填写;2.废物来源:指自行产生或者从何处接收;3.堆场类型:指贮存库、贮存罐、 简单堆场、露天堆 场等4.堆存物形态:分为粉状、块状、粒状和泥状;5.标识情况:说明场所标志标识是否到位;6.三防措施情况:按照现场实际说明堆存 场所“防杨撒”、“ 防流失”、“ 防渗漏”措施情况。注意:产生企业本厂区内部贮存堆场不包括在内,但租用其它 场地进行堆存的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