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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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潍坊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 工作任务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任务进度安排摸清化工企业底数,全面查清现有化工企业的现状和问题, 列出名单、分类处置市经信委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2015 年 12 月 4 日至 2016 年2 月底前排查摸底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整顿集中行动 ,全面清理整治非法化工企业和违规化工项目;对非法设立、非法建设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市经信委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2015 年 12 月 5 日至 2016 年2 月 28 日制定“打非治违”行动计划,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设立手续不全,但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依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停产补办手续,并报省有关部门核查备案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2016 年 2 月 28 日至 6 月 30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验收,上

3、报“打非治违”行动总结报告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严禁投资新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鼓励新建产品档次高、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非危化品化工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2严格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审查新上项目的条件和手续。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 1 亿元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含土地费用);企业“退城进园”搬迁项目可适当放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一律由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实行联合会审制市发改

4、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度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报省安监局核发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 按年度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和涉及硝化物的项目,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禁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水域的化工污染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2严格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严格审查化工项目的安全、环保、节水设施、消防等设计、审批和验收环节

5、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对全市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由市政府重新审核公布园区名称、地域范围、发展规划、管理细则等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2016 年 6 月底前凡在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南水北调水源保护范围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 必须“进区入园”,或转产、关闭;处于化工园区(集中区)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进入专门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市经信委

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或落实方案3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对经市政府重新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内的部分交叉“插花”村居,实施搬迁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2016 年 9 月制定出搬迁计划,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或落实方案化工园区(集中区)建设完善道路、管网、热电、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7、 按年度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化工园区(集中区)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按年度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敦促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严格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加快推行科技强安和商业保险;加强化工企业装置设备安全管理;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按年度4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职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全员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安监局 按年度5深

8、化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依法落实化工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对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按年度6推动化工企业节能降耗按期完成化工企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7推动化工企业节约用水化工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规模以上企业每两年至少一次。企业

9、要成立管理节水组织,完善计量设施,制定严格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市水利局 市市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按年度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推广先进节水技术,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装备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依据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组织开展化工企业评级,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进行复核验收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按年度分批次进行,2017 年3 月底前完成评级;2017 年12 月底前完成复核验收,2018 年 6 月底前对遗留问题整改完毕依据化工企业“环境保护

10、评级”标准,组织开展化工企业评级,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进行复核验收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按年度分批次进行,2017 年3 月底前完成评级;2017 年12 月底前完成复核验收,2018 年 6 月底前对遗留问题整改完毕依据化工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组织开展化工企业评级,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进行复核验收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按年度分批次进行,2017 年3 月底前完成评级;2017 年12 月底前完成复核验收,2018 年 6 月底前对遗留问题整改完毕制

11、定化工企业“节约用水评级”标准,组织开展化工企业评级,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进行复核验收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按年度分批次进行,2017 年3 月底前完成评级;2017 年12 月底前完成复核验收,2018 年 6 月底前对遗留问题整改完毕8实施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组织开展化工企业“综合评价”,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管理台帐,并进行复核验收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按年度分批次进行,2017 年3 月

12、底前完成评级;2017 年12 月底前完成复核验收,2018 年 6 月底前对遗留问题整改完毕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化工企业的安全、环保、节能、节水主体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体系市经信委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化工转型办 市经信委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2016 年 2 月 25 日前化工转型升级工作任务重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化工转型办;化工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轻的县市区、市属

13、各开发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设立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机构市经信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前9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按年度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等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出台配套文件市经信委、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10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合力积极用好财政、土地、就业等优惠政策,鼓励化工企业搬迁或就地转产,妥善安置职工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

14、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按年度创新投融资方式,运用相关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支持重点化工企业隐患整改和污染治理市财政局、市金融控股集团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对辖区内关闭化工企业的生产设备拆除、危险废物处置、原生产场地环境修复等给予支持;对主动实施关停、搬迁的化工企业予以奖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按年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化工

15、转型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年度加强综合协调,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 “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 、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相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年度对化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级查处、挂牌督办;对隐瞒不报和不查隐患、不整改落实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严肃追责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市监察局 按年度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市化工转型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年度11强化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从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和相关部门及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市监察局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年度12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运用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环保、节能、节水等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宣传,搞好政策解读;实行有奖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新闻办 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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