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间谍罪名的背后观后感 4月19日,央视_与法频道平安365栏目播出了警示训练宣扬片间谍罪名的背后。宣扬片讲解并描述了李国明因工作缘由长期出入某国,某国却以限制入境为由逼迫李国明加入该国间谍组织,李国明被迫签署协议,回国后主动自首免追责的故事。 此次观影结束后,我的内心触动极大,生活在这样一个安逸环境中的我们,很难正面接触了解到关于间谍、策反之类的事情。现在,我清晰的认识到,在外国,间谍无处不在,甚至有可能通过不正值的手段威逼迫害我国公民,以此达到他们窃取我国机密情报的目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当提高警惕,爱护好自身平安,若消失不正常状况,应立刻向单位及组织等相关部门汇报。 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需要知道关于反间谍的相关法律法规。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平安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观看此片后,我有如下感想: 一是国家平安是国家进展的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根本保障。今日,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以及恐怖主义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