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编号:XXZ17111028 采购人: 西峡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 二一七年二月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6第三部分 建设地点、树种及规格要求 21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9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峡县林业局委托,就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1.1 项目名称: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1.2 招标编号:XXZ17111028。2. 项目简要说明:2.1 招标内容: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涉及 7 个乡镇,完成人工造林 15000 亩。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以下标段:第 1 标段:米坪河西村姬家岭、赶仗村张家沟人工造林 438 亩。第 2 标段:石界河走马坪村下走马坪人工造林 1094 亩。第 3 标段:回车陡沟村别家营、仓房营人工造林 1112 亩。第 4 标段:回车八迭村东沟、马家湾人工造林 312 亩。第 5 标段:回车大块地村关爷庙沟、岭头人工造林 1103 亩。第 6 标段:五里桥白河
3、村赵湾、肖沟人工造林 258 亩。第 7 标段:五里桥曹岗村人工造林 382 亩。第 8 标段:五里桥黄狮村张家庄人工造林 259 亩。第 9 标段:五里桥孔沟村石营、黑马凹人工造林 712 亩。第 10 标段:五里桥土槽村木瓜沟人工造林 179 亩。第 11 标段:五里桥北堂村大寨山人工造林 452 亩。第 12 标段:五里桥大桥村、石梯村人工造林 151 亩。第 13 标段:五里桥燕岗人工造林 201 亩。第 14 标段:五里桥杨岗村牲沟人工造林 350 亩。第 15 标段:丁河简村柳树沟、拐弯沟、苇园沟人工造林 813 亩。第 16 标段:丁河茶峪村老坟沟岭后沟两面坡人工造林 622 亩
4、。第 17 标段:丁河东岗小南沟、木寨林场 13 小班人工造林 161 亩。第 18 标段:丁河木寨村八弓沟人工造林 376 亩。第 19 标段:丁河木寨村上木寨人工造林 296 亩。第 20 标段:丁河木寨村刘营、东沟人工造林 466 亩。第 21 标段:丁河丰山村马湾人工造林 628 亩。第 22 标段:丁河蒲塘村李子园人工造林 259 亩。第 23 标段:丁河庄口村人工造林 513 亩。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第 24 标段:重阳白龙人工造林 129 亩。第 25 标段:重阳云台村碾子沟人工造林 672 亩。第 26 标段:西坪豫边村洋淇沟、东方沟
5、、槐树沟人工造林 607 亩。第 27 标段:西坪操场村庙沟、红花沟、虎爬沟人工造林 1165 亩。第 28 标段:西坪东官庄村小石咀、西岗村官桥人工造林 758 亩。第 29 标段:西坪花园关村尚家沟人工造林 273 亩。第 30 标段:西坪峡河村张家庄、薛家湾村沙咀沟人工造林 259 亩。每标段的树种及详细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 预算金额:3544.38 万元。2.5 供货期及养护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种植完毕,养护期二年。2.6 质量要求:养护期结束后有环境监理、工程监理验收签字成活保存率达到 80%以上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3. 投标人资
6、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规定。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3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4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开始报名日期之后开具为准) 。3.5 提供 2015 年或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6 投标企业允许投报多个标段,且必须与标段所在区域土地经营者协商施工,业主单位不负责协调标段土地经营事项。3.7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农商银行前楼 301 室)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4.3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应标注有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须有公司联系地址、固定电话、邮箱和手机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8、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原件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 年或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与标段所在区域土地经营者协商施工承诺函。以上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
9、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3 月 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南阳市范蠡东路新闻中心 3号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南阳市政府采购网 、 西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河南恒信咨询网网站上同时发布。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西峡县林
10、业局地址:西峡县伏牛西路 38 号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电话:1383770798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 号楼 B 座 6 楼联系人:张先生 孙先生电 话:13262065006 13462528868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 20 米西峡县信用联社院内联 系 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377-60207867西峡县林业局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 13 日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 号 名 称 内 容1
11、项目名称 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2 招标编号 XXZ17111028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4 招标人名 称:西峡县林业局联系人:谷女士 联系电话:13837707986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7-60207867 5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孙先生电 话:13262065006 13462528868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7 质量要求养护期结束后有环境监理、工程监理验收签字成活保存率达到 80%以上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8 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在 2017 年 3 月 2 日 24:
12、00 时前以银行转帐的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入至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标段内容。户 名: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峡县支行 账 号:250 719 301 3119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一份,电子版(U 盘)1份10 供货期及养护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种植完毕,养护期二年。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11 财政预算价第 1 标 段 : 58.95 万 元 ; 第 2 标 段 : 364.19 万 元 ; 第 3 标 段 :212.39 万 元 ; 第 4 标 段 : 42
13、 万 元 ; 第 5 标 段 : 297.10 万 元 ;第 6 标 段 : 85.89 万 元 ; 第 7 标 段 : 100.41 万 元 ; 第 8 标 段 :49.47 万 元 ; 第 9 标 段 : 236.24 万 元 ; 第 10 标 段 : 59.59 万元 ; 第 11 标 段 : 86.33 万 元 ; 第 12 标 段 : 50.27 万 元 ; 第 13标 段 : 66.76 万 元 ; 第 14 标 段 : 116.13 万 元 ; 第 15 标 段 :179.5 万 元 ; 第 16 标 段 : 142.78 万 元 ; 第 17 标 段 : 30.75 万元 ;
14、第 18 标 段 : 50.61 万 元 ; 第 19 标 段 : 98.54 万 元 ; 第 20标 段 : 155.13 万 元 ; 第 21 标 段 : 119.95 万 元 ; 第 22 标 段 :85.94 万 元 ; 第 23 标 段 : 97.98 万 元 ; 第 24 标 段 : 42.94 万元 ; 第 25 标 段 : 223.71 万 元 ; 第 26 标 段 : 81.7 万 元 ; 第 27标 段 : 156.81 万 元 ; 第 28 标 段 : 117.69 万 元 ; 第 29 标 段 :90.88 万 元 ; 第 30 标 段 : 43.74 万 元 ;12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开始算 60 日历天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7 年 3 月 7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地 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南阳市范蠡东路新闻中心 3 号楼)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6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5%,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17 对中标人的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种植完毕,否则合同作废;必须与标段所在区域土地经营者协商施工,业主单位不负责协调标段土地经营事项。18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
16、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8标过程中不予认可。19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
17、管理有限公司 9一、总 则1、项目说明1.1 项目名称: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1.2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西峡县林业局。1.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5 定义1.5.1“货物”指投标人种植或供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苗木。1.5.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林地清理、机械(人工)挖穴整地、回填土栽植、浇水封穴、幼林抚育管理等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1.6 供货
18、期及养护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种植完毕,养护期二年。1.7 交货及建设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约定) 。2、采购内容、参数及要求2.1 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第三部分建设地点、树种及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规定。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3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4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以
19、开始报名日期之后开具为准) 。3.5 提供 2015 年或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6 投标企业允许投报多个标段,且必须与标段所在区域土地经营者协商施工,业主单位不负责协调标段土地经营事项。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西峡县生态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04、验收第一次整地验收合格后付工程价款的 20%;第二次造林栽植完成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 50%,不合格不予支付,待补植验收后再予支付;第三次待 2018 年再次验收合格后,付清下余 30%款项。 5、勘察现场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为确保项目进度,投标人必须
20、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一旦报名,将被认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概况、工作环境、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费用承担6.1 投标人为参加投标做准备发生的费用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6.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进场交易费由中标方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3) 建设地点、树种及规格要求;(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接投标人异议后 3 日内给予答复,但不指明问题来源。9.2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3 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