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鉴别标准的修订,2020年11月17日,一、必要性、原则和方法 二、修订的工作过程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四、几个重要标准修订要点,报告内容,第1版名录,19951998,20042008,两高司法解释,2020,名录修订历程MEE,1989,1998版参照巴塞尔公约,采用列举法列出,47大类 2008版根据产生源分类,指明具体工艺,名录框架包括“类别、行业来源、 代码、废物描述和危险特性”,49大类 2016版根据鉴别案例与管理实践进行调整,增加豁免清单,46大类 2020版针对“固体法”“三个能力”提升新要求,调整细化,46大类,固体法修订,巴塞尔公约固体法,固体法修订,第2版名录第3版名录第4版名录,20132016,一、修订的必要性MEE,落实固体法中“名录应动态调整”的要求 适应新形势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 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三个能力提升 完善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的需求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技术规范)陆续修订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标准陆续完善,一、修订的原则MEE,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反映集中、问题较多 的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