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项目名称 服务对象 服 务 内 容1. 建立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尤其是 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2. 健康档案维护管理:由接诊医生及时更新保管健康档案。3. 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不少于 12 种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每年播放不少于 6种的视听传播资料。4.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 2 个月最少更 换 1 次内容。5.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居民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
2、咨询活动,每年至少 9 次。6.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二、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7. 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服 务对象开展有 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8.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 行访视,同时进行产妇产后访视,建立0-6 岁儿童保健手册。9.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 28 天后, 对其进行随访 ,开展体格 检查、健康评估与指导。10. 婴幼儿健康管理:在 3、6、8、12、18、24、30、36 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共 8 次。三、儿童保健辖区内居住的 06 岁儿童11.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 4-6 岁
3、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12.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 12 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 1 次产前随访健康服务管理。四、孕产妇保健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3. 孕中期健康管理:孕 1620 周、 2124 周各进行 1 次健康管理服 务。214. 孕晚期健康管理:孕 2836 周、 3740 周各进行 1 次健康管理服 务。15. 产后访视:产妇分娩后 37 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开展健康指导,同 时进行新生儿访视。16. 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 行相关的健康指导。17. 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18. 体格检查。每年 1 次。19. 辅助检查:
4、包括血常规、尿常 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每年 1 次。五、老年人保健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20. 健康指导: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 伤害预 防、自救等健康指 导。每年 1 次。21. 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的 06 岁儿童开展预防接种,实行计算机管理22. 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为适龄儿童 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性进行预防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六、预防接种辖区内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23.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24.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上级指导下
5、,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 应急预案制(修)订。25.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 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26.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方式,在报告时限内报告有关信息。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辖区内服务人口27.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包括病人医 疗救治和管理 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等。28. 筛查:对辖区内 35 岁
6、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9. 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开展针对性分类指导和干预。八、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30. 健康体检: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 1 次健康检查。331. 筛查:发现 2 型糖尿病患者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和指 导,建议其每年测一次空腹血糖。32. 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型糖尿病患者 33. 健康体检:每年为糖尿病患者进行 1 次健康检查。34. 重性精神疾病
7、患者信息管理: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全面评估与管理。35. 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 4 次随访并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和干预。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6. 健康体检: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 1 次健康检查。37.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十、中医药健康管理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 036个月儿童 38.儿童中医调养:在儿童 6、12、18、24、30、36 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39. 食品安全
8、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40.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并报告。41.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协助开展居民家庭末梢水抽检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业务培训。42. 学校卫生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校医业务培训。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43.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 访, 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 报告。44.可疑者推介转诊(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十二、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45.患者随访管理:第一次入户随访:接到上级机构患者通知单后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确定督导人员,评估居住环境,宣传教育,告诉患者异常情况时及时就诊;对患者进行督导服药、随访评估、分类干预;结案评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