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JCG2013J035;采购核准号:0118)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4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7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9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211 谈判响应书 .222 第一次报价表 .234项目服务方案及承诺 .2
2、45 供应商偿付能力及理赔权限 .25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7 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27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28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3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4谈判采购邀请函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
3、险承保服务。二、采购编号:ZJCG2013-J035。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服务能力,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企业,一家保险公司为一个投标人。2、必须是以经营健康险保险业务为主, 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 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保险公司。3、具有经营医疗及人寿保险业务的网络系统支持,实行信息系统微机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4、必须由其法人公司向采购人出具同意按保障型(盈亏率 3%以内)方式承办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和大病医疗补助保险业务的承诺函, 并委托其省
4、级经营保险服务机构参加投标, 湛江市经营保险服务机构负责具体运作管理。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保障型(盈亏率 3%)方式是指:年度盈亏率在 3%以内时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盈利超过 3%的部分 50%纳入医保基金,亏损超过 3%的部分医保基金负担 50%。5、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五、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3 年 3月 29日至 2013年 4月 8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 3:00至 5: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
5、书售发室。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5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3 年 4月
6、 10日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十一、谈判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十二、特别说明: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 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57号(汽车城二楼) ;3、邮政编码:524000;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0759-3359823; 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35338(刘小姐) ; 6、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
7、759-3351652(李生)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人: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联系人:谭生3、联系人电话:13822589733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6第二部分项目需求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7项目需求一、
8、项目名称: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保费预算单价(元/人/年)小计(元)1 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人 6370000 15.2 968240002 湛江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助保险 人 6370000 3 19110000预算总价:115934000.00 元三、项目概述:本次招标是承办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助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由政府购买服务,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投标的商业保险公司必须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122605
9、 号) 、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湛府200843号) 的有关规定及 2012年 7月 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213号)精神。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参保人员每年约 637万人。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预算按当年参保总人数每人每年 15.2元的标准筹资,湛江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助保险费预算按当年参保总人数每人每年 3元的标准筹资。保费筹资标准原则上五年不变,当因医保政策调整影响保险公司赔付时,经政府批准可适当调整保费标准。四、项目要求:(一)参加居民大额和大病医疗补助保险的对象是已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二)参加居民大额和大病医疗
10、补助保险不受年龄和身体健康状况的限制。(三)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保障参保人的待遇,医保政策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相抵触时,按医保政策保障参保人的待遇,不受保险条款的约束。(四)保险公司需在社保经办机构(含五县市社保局) 设立城乡居民大额和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服务机构,配备不少于 140人的专业管理队伍和不少于 8辆的交通工具。(五)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和参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各项医疗保险经办、监管工作, 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病人特定门诊、住院医疗的管理。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8(六)城乡居民大额和大
11、病医疗补助保险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参保人的住院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公司必须予以认可。(七)参保人的医疗待遇支付办法: 1.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按规定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共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用。乡镇卫生院和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100元、100 元、300 元和 5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 80%、75%、65%和
12、50%;其中四种参保人(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农村户籍 70岁以上的老人)住院治疗不计住院起付标准,按所住医院类别增加 10%的报销比例,大额医疗补助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同。缴费一档(缴费标准 50元) ,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额为 16万元。其中 3万元以下由住院统筹金支付,3 万元以上 16万以下由大额医疗补助支付。缴费二档(缴费标准 80元)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 18万元。其中 3万元以下由住院统筹金支付,3 万元以上 18万以下由大额医疗补助支付。符合医保政策在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按本市同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增加 5个百分点。经社保经办机
13、构和承保公司共同审核后,参保人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 。2.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助保险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支付 5万元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 16万元,二档 18万元)以下相应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大病医疗补助支付 50%, (十四岁及十四岁以下的参保人,大病医疗补助支付 60%) ;对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大病医疗补助支付 70%,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一档为 25万元,二档为 30万元(十四岁及十四岁以下的参保人,大病医疗补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经社保经办机构和承保公司共同审核
14、后,参保人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 。(八)城乡居民医保大额及大病补助保险以自然年度为一个受保期。承保期从 2013年 1月 1日起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共 5年。(九)保险费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保费分季度支付给保险公司。保费筹资标准原则上五年不变,当因医保政策调整影响保险公司赔付时,经政府批准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9可适当调整保费标准。四、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 。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
15、险承保协议书(格式)中未尽事宜由签订双方协商补充。第三部分谈判须知湛江市城乡居民大额及大病医疗补助保险承保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CG2013-J035-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谈判须知一、有关说明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是指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
16、财政部门。1.6“谈判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应商。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1.10“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
17、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1.11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1.12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1.13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8谈判有效期:(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