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双阳区双营子乡庞家村水泥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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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庞家村水泥路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80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2016 年 7 月 13 日目 录第 一 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第五章 工程量清 单 .129第 二 卷 .145第六章 图 纸(另册) .146第 三 卷 .147第七章 技术规范 .148第 四 卷 .14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

2、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1第 一 卷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2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3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6Z080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庞家村水泥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

3、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该道路工程全长25.945公里,路面采用20cm厚水泥混凝土,山皮石做基层。两侧土路肩(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069.0694万元。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庞家村;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

4、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5、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407月13日至2016年0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

6、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0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柒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联系人:

7、杨密电 话:13364509955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联系人:贺志钢电 话:180044499692016年07月13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电话:043184262099 传真:043184262099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

8、标人名 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联系人:杨密电 话:13756408978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 5号楼 110室联系人:贺志刚电 话:18004449969传 真:043184262099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庞家村水泥路工程1.1.4项目编码 CCDG2016Z0801.1.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庞家村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该道路工程全长 25.945公里,路面采用 20cm厚水泥混凝土,山皮石做基层。两侧土路肩。(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8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9月 30日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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