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督法心得体会 监督法是人大的当家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给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职权,更是一种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在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于天英为大家讲解了深化学习监督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力量,结合老师所讲和自己工作实际,课后做了仔细梳理和总结,谈几点体会,和大家共勉。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需是个说得起话的人 监督法给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许多,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去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是一个说得起话的人。所谓说得起话就是讲起话来义正词严,不会畏首畏尾。要讲得起话,就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政治坚决。要监督,首先要明确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的利益,才会义正词严,才会讲得起话。二是要公道正派。要行使好监督权,必需具备公道正派这一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说公道话,说到点子上,监督到实处。三是要敢说真话。要说真话,就不能心存顾忌,要放弃个人得失,敢说敢言,说出的话代表着民众的心声,尽到监督的应有的责任。 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必需是个肚子里有货的人 肚子里有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