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郑东公开备【2018】16 号采 购 人 : 郑 州 市 郑 东 新 区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招 标 代 理 : 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8年 6月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101.1 项目概况 .1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01.3 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和质保期限 .10
2、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5 费用承担 .111.6 保密 .111.7 语言文字 .111.8 计量单位 .111.9 踏勘现场 .111.10 投标答疑 .111.11分包 .121.12偏离 .122. 招标文件 .1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3. 投标文件 .1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3.2 投标报价 .143.3 投标有效期 .143.4 保证金 .153.5备选投标方案 .15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4. 投标 .1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4.3 投标
3、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5. 开标 .1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75.2 开标程序 .17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 -6. 评标 .176.1 评标委员会 .176.2 评标原则 .186.3 评标 .187. 合同授予 .187.1 定标方式 .187.2 中标通知 .187.3 履约担保 .197.4 签订合同 .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8.1 重新招标 .198.2 不再招标 .199. 纪律和监督 .20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0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09.3 对
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09.5 投诉 .2010.其他 .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第 1标段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评标方法 .262. 评审标准 .262.1 初步评审标准 .26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63. 评标程序 .273.1 初步评审 .273.2 详细评审 .2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73.4 评标结果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投标文件包封格式 .44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45投标函 .46开标一览表 .47郑东
5、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3 -投标报价明细 .48授权委托书 .4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51规格性能偏离表 .52诚信与廉洁自律承诺书 .53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该项目进
6、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1.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1.2招标编号:郑东公开备【2018】16 号1.3招标内容:社区矫正管理指挥平台及远程视频督察系统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标段划分:本项目 1个标段1.6采购预算:140 万元1.7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2)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
7、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3供应商需提供在公告期间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5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三、报
8、名及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18年 6月 14日至 2018年 6月 21日 17时 3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 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 年 7月 6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的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 93号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371-67179137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号 28层联系人:何女士电话:13383857711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
10、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名 称: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 93号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371-6717913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号 28层联系人:何女士电 话:13383857711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1.1.5 招标范围 区县司法局、办事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管理指挥平台及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建设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11、1.3.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位置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项目建成后确保与河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互联互通。1.3.4 质保期限 2年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至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7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答复。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12、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日前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1.11 分 包 不允许1.12 偏 离 允许正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或参数)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7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6 日 9 时 30 分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结束后 60天内3.4.1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
13、币 10000 元;递交方式: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视为无效)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海路支行名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账号:1702021538000056131“投标人在转账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4、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8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 盘):一份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有目录及页码,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5、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监督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及经济技术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7.3.1 履约担保 无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货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 30%货款,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后付款至总货款的 100%。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40 万元,投标总报
16、价大于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10.3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 1 个工作日。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郑东新区综治办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河 南 宏 业 建 设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 -10.5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按相应类别计取,依据发改办价2003857 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