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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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滨州学院学业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292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业考核是教学管理的重要 环节,是教学 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规范考核管理,确保考核质量,提高考核信度,推进学风和考风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选修课和必须取得成绩(学分)的其它教学环节,均要组织考核,考核方式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第三条 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 专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第四条 考核管理工作由主管教学校 长直接领导,教务处依照本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协调、组织考核工

2、作,各系(院、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教 务 处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校 级 教 学 督 导 组 成员 等 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巡视检查工作组, 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第六条 各系(院、部)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期间,各系(院)每天要有一位领导担任主考,检查本单位考核情况,处理考核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同时深入本单位考场,督促和检查考核工作。第七条 各系(院、部)(含独立教研室)每学期应根据教务处发布的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期末考核相关材料报教务处,保证考核

3、工作的顺利开展。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考核时间和地点。2第三章 考核形式第八条 按照各门课程的特点, 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 程考核方式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本课程教学大纲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各 专业期末考试课程一般不超过四门。第九条 考试课程的期末考核一般采用 闭卷笔试形式进行,鼓励进行“ 一页开卷 ”等形式的考核方式改革。考查课程的期末考核一般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课程论文、 实践操作、方案设计、随堂测验、期末作业、口 试、上机或其他方式。第十条 课程考核的成 绩一般应由平时成绩(含日常考勤、平时作业、 课堂讨论 、平 时测验 、实习报告或调查报 告等)和期末考核成

4、绩两方面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3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 70%。不同性质的课程可以根据教学大 纲和实际情况确定平时成绩考核和期末考核的具体方式及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四章 考核资格审查第十一条 凡已选课并参加 课程教学活动,出勤和完成作业情况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在册学生均可参加课程考核。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考核。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应 根据学校学分制及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考试前两周内做好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把应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注明原因),送开课系(院、部), 经开课系(院、部)负责人审定后,于考核前一周内通知学生所在系(院)并备案。学生所在系(院)负责通

5、知学生本人。第十三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 时参加考核,可以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申请缓考未经批准的学生,3不得无故放弃考核,否则按旷考处理。旷考的学生不允许参加下一学期的补考,只能重修。第十四条 具有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证件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第五章 考核时间及安排第十五条 期末考核实行考核周制度。一般情况下,期末考试集中在学期最后一周,期末考查集中在学期倒数第二周。第十六条 在考核周之前完成教学任 务的课程,开课单位在课程结束前两周把考核试题以及考核时间、地点、监考安排报送教务处,办理考核事宜。第十七条 公共课程的期末考核时间

6、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院、部)根据公共课考核日程,安排专业课程考核日程。全校考核日程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应由系(院、部)提出申请, 经教务处同意方可调整。第十八条 每门课程的期末考核 时间一般为 2 小时,需要延长或缩短考核时间,须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第六章 命题与试卷管理第十九条 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要在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基础上,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体上坚持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科学评价的原则。 试卷覆盖面要广,题量要适度(一般学生 90 分钟左右完成试卷为宜), 难度、深度要适中, 题型力求多

7、 样化(一般不少于 4 种),分值分配要合理,不出分值过大而难度偏小的题目,要适当增加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题 目的份量,具体命 题要求参照滨州学院期末考核命题规范(附件 1)。第二十条 学校鼓励和推进教考分离和“一页开卷”。推进教考分4离,其形式包括试题库命题、校际互换命题、校外人员命题和校内非任课教师命题等。试点推行“一页开卷”,对于重点考查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课程,任课教师可选择“一页开卷” 考试。第二十一条 试卷的质量、制卷、分 发及保管等环节由开课单位负责, 试卷的抽取和印刷由教务处负责。试卷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打印纸质稿(同时由开课单位保存各试卷电子版)。纸质试卷经教研室主任

8、审查、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封装并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在各课程所命的 3 份试卷中随机抽取 1 份作为期末考试用题(考查课程只命 1 份试卷)。第二十二条 以课程论文、报告、随堂测验、期末作业、实验、操作、口语、听力、上机、作品、设计、体能测试 等形式考核的课程,其命题要求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制卷和存档要求参照滨州学院非纸质考核课程考核及存档规范(附件 2)。第二十三条 教务处和系(院、部)要建立 试卷管理责任制,安排专人进行试卷管理工作,严格试卷保密、收发登记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命题教 师和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卷或与之有关的内容。第七章 考务管理第二十四条 考场

9、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各系(院、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教师监考,合堂教室作考场时至少安排 3 名教师监考。公共课考核时,开课单位要安排任课教师到各考场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五条 考场要求单人单桌、拉开距离,活动桌椅的桌洞朝前,考场内地面、黑板、桌面、窗台干净,在 课桌左上角摆放座号。每场考核,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具体考场规则参照滨州学院考场规则(附件 3)。5第二十六条 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滨州学院监考守则(附件 4),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核纪律。监考教师发现学生违纪作弊按照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第二十七条 考核过程中由巡视的学

10、校领导或学校巡视组发现的因监考人员不作为等主观因素造成的违纪作弊现象,将通报监考人员及其所在的系(院、部),并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需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 系(院、部)负责人签字后于开考前报教务处批准,未履行审批手续者,按旷考处理。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束后, 监考教师负责装订、密封并填写考场记录,及时 将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交学生所在系(院)。由学生所在系(院)将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统一交开课单位。第八章 阅卷与成绩评定第三十条 考核结束后,开课单位要立即组织阅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公平合理地确定成绩,严禁随意加减分、送分或其它违规处

11、理,违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具体阅卷要求参照滨州学院阅卷规范(附件 5)。第三十一条 阅卷结束后,开课单位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试卷,凡卷面分数有改动的,阅卷教师要在改动处签名。试卷一经拆封,任何人不得改动分数。第三十二条试卷成绩和平时成绩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成绩比例折合后,形成该课程总评成绩。总评成绩要在阅卷结束后及时录入综合教务系统。第三十三条 任何教师 和学生均不得随意查阅试卷。学生如对考核成绩有疑问,可按照滨州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6第九章 考核分析第三十四条 每学期期末考核 结束后,该学期所有考核课程一律按照滨州学院考核分析规范(附件 6)进行考核分

12、析。第三十五条 考核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命题情况;从考试中反映出的学生理解、掌握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情况;从考试中发现的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受到的启发等。 考核情况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教师自存,一份交开课单位,一份交教务处。第三十六条 教师要通过考核分析, 总结课程教学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选择适宜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试卷讲评。第十章 试卷及考核材料存档第三十七条 试卷及其他考核材料由开 课单位负责保管和存档。以闭卷笔试或开卷笔试形式进行的考试和考查课程相关考核材料,参照滨州学院试卷归档规范(附件 7)进行存档;以课程论文、报告、随堂测验、期末作业、 实验 、操作、口 语、

13、听力、上机、作品、设计、体能测试等作为期末考核方式的课程相关考核材料,参照滨州学院非纸质考核课程考核及存档要求进行存档。第三十八条 每学期期末考核 结束后,各开课单位要形成滨州学院教学单位试卷存档目录(附件 8),各专业所属系(院)要形成滨州学院专业试卷目录(附件 9),并归入本单位教学档案。第三十九条 教务处及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不定期抽查各相关单位试卷及其他考核材料建档和存档情况。试卷存档期为学生毕业后一年,到期后由系(院、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试卷处理。第十一章 后勤保障第四十条 后勤管理处及下属相关部门要做好考核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打扫考场卫生、校对教室钟表、 检修考 场桌椅、墙壁电源插头

14、7及照明设施等,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核环境。第四十一条 保卫处要根据学校关于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精干力量,维护好校园治安和考场外秩序,为期末考核工作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上级委托我校承担的国家教育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硕 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遵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第四十三条 各系(院、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 执行,原滨州学院考试工作有关规定(滨院政2005104 号)同时废止。附件:1.滨州学院期末考核命题规范2.滨州学院非纸质考核课程考核及存档规范3.滨州学院考场规则4

15、.滨州学院监考守则5.滨州学院阅卷规范6.滨州学院考核分析规范7.滨州学院试卷归档规范8.滨州学院教学单位试卷存档目录9.滨州学院专业试卷目录8附件 1:滨州学院期末考核命题规范一、考试、考查课程不得划重点范围,不出复习题。泄露试题或变相泄露试题按滨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处理。二、试卷科目名称为培养方案中 课程名称,不得使用教材或其他名称。三、所有课程命题均要求题型多 样;考试课程,均 须命题 3 份(即 A 卷、 B 卷、C 卷),同一课程各份试卷的分量、难易度、题型、格式要相同,但 3 份试卷均不得重复命题,考核知 识点重复率不得高于 30;考查课程, 仅需命题 1 份。四、同一

16、门考试课程,不论任课教师多少,只能命一套试题(本、专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课程,由于其讲授内容不同、进度不同、要求不同,需分 别命一套试题)。五、不得使用已用过的试卷,近三年试卷原题重复率由近及 远分别不得高于 10、20和 30,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中变相泄漏试卷 处理。六、命题时,要题量、难易度适中,学生答题用时须在 1 个小时以上。不得出现题目偏易或题量偏少(50%以上学生在 1 个小时之内答完),或出 现题 目偏难,致使相当部分学生不及格(40%以上)等问题。七、鼓励实行教考分离,教考分离形式包括: 试题库命题、试卷库命题、校际互换命题、请校外人员命题和校内非任课教师命题等;试题库、

17、试卷库应 及时予以更新、完善。八、所有试卷一律要求交打印稿,试卷文字排版严格按照规 定的格式,统一用标准 A4复印纸单面打印,不留答题空,学生答题用学校统一印发的 标准答题纸,特殊课程命题(如音乐)特殊处理。九、任何教师、任何科目考试的命题,在命题的同时,制定出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格式要求同试卷),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并由开课单位 负责保存。十、各科试卷命题必须保证质 量,由开 课单位负责审核和质 量把关,经教研室主任、系(院、部)主任(院长)审查并签字,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试卷应退回重出;其他单位均无审核资格。附件 2:滨州学院非纸质考核课程考核及存档规范一、非纸质考核课程的范

18、围非纸质考核课程是指除期末考核时送交教务处统一印刷试卷的课程之外的其他课程。课程范围为课程论文、报告、随堂测验、期末作业等需要使用答题纸的课程和实验、操作、口语、听力、上机、作品、设计、体能等原来不需要答题纸的课 程。课程类型涵盖考试课程、考查课程,课程类别涵盖公共基 础课、 专业平台课、专业课、 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 选修课、集中实践课程等。二、考核要求非纸质考核课程的考核要求与纸质考核课程相同,均需 严 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命9题、考核和批阅,同时制定评分标准或标准答案,保留考核过程材料。三、考核材料建档要求(一)存档的必要材料非纸质考核课程的考核存档必须包含以下材料:1.操作说

19、明(或考核方案、或考核要求):这部分材料相当于 闭卷考试中的试卷,需 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试卷格式进行排版和打印;2.评分标准(含得分点及评价标准):这部分材料相当于闭卷考试中的标准答案,需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试卷答案格式进行排版和打印,不能与操作说明混合;3.现场记录:对于实验、操作、口语、听力、体能等 课程,必须保留针对每个考核学生操作情况的文字记录或实际测试数据等考核过程材料;4.考核结果:含学生答题试卷或结果、考核分数及批 阅过程(即 阅卷情况);对于“学生答题试卷或结果”部分,做出以下界定:(1)论文、报告、随堂测验、期末作业等考核课程需保存学生答题纸,答题纸一律使用学校统一规定

20、的纸张;阅卷过程中要有评语,评语依据评分标 准撰写,能清楚的体 现得分点和扣分点,禁止只使用“很好”、 “较好”、 “一般”或“已阅”等简单词句;(2)上机等电子考核课程,需保存学生制作完成的 电子作品或考核分数;(3)作品、设计类考核课程需保留 实际作品和成果;(4)实验操作类考核课程可不保留学生的操作成果。5.实验课程的特别说明:对于独立开课的实验教学课程,不能单纯以学生历次的实验报告充当全部考核内容,必须进 行集中性的期末考核。期末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禁止采用论 文形式,不建 议采用全笔试形式。(二)考核材料存档要求1.每门课程的考核材料均需按照学校关于期末考核

21、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装订并存档,装订顺序为:教务处统 一印 发的封面及封底(必有)。考场记录 (在 试卷封面上)。考生 签到表。操作 说明 1 份(必有)。评分 标准 1 份(专业课程,仅须一个班级装订即可;公共 课程,每系一个班 级装订)。考核分析 1 份(专业课程,仅须一个班级装订即可;公共 课程,每系一个班 级装订)。现场记录 。考核 结果。2.使用电脑作为考核介质的课程,其考核材料采用 电子方式,存档要求见后文(三)-3 。(三)部分课程考核形式的建议1.实验课程我校实验课程的期末考核形式主要包括技能操作和调查报告(方案设计)等,针对这两种考核形式作出以下建议:(1)以技能操作为考核方式

22、的实验课程,其 “操作说明”即为实验 操作说明;“评分标准”10即为考核内容中各步骤的标准操作或技术要点、考核内容以及分数分配; “现场记录”可采用操作评价表方式,以各技术要点和得分 项为评价指标,建立一个简单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每个学生进行考核操作时现场评判打分;“考核结果”依前文要求建档。(2)以调查报告(方案设计)为考核方式的实验课程,其 “操作 说明”即为调查报告(方案设计)要求;“评分标准”即为考核内容的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现场记录”和“考核结果”合二为一,需让学生在答题纸上完成 调查报告(方案设计);阅卷 时,需按照 论文类考核课程的要求给出评语。2.口语、体能测试、上机等考核课程

23、口语、体能测试、上机等考核课程的建档方式可参考以技能操作 为考核方式的实验课程。3.使用电脑作为考核介质的课程上机、设计等使用电脑作为考核介 质的课程,需保存完整的电子考核材料。具体操作时,一门课程建立一个文件夹,以 “课程名+ 考核方式(即考试/ 考查)”命名。文件 夹内,按照学生成绩评定表、考生签到表(拍照或 扫描件)、操作 说明(word 版)、 评分标准(word 版)、考核分析表、现场记录和考核结果的 顺序依次存放考核材料。鼓励各系(院、部)发挥主观能 动性,根据各 门课程的实际特点确定考核和存档方式。四、其他事宜采用文中未列的其他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 请根据本文件精神,采用适当

24、的建档方式进行考核材料建设。附件 3:滨州学院考场规则一、考生必须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 场, 迟到 30 分钟不得进入考 场,开考 60 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二、考生一律单人单桌,按指定的座位入座。三、考生不得将书籍、作业本、笔记本、报纸、稿 纸和计算器(任课教师认为考试需要的除外)带入考场,只准按规定携 带必需的文具用品(开卷考 试除外)。考生答 题时,试卷下面不准铺垫任何纸张、本子和书籍。四、考生答题一律用蓝色(碳素) 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五、考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系别、班级、姓名、学号填写在密封线以内,考生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学号的,试 卷按违纪处理,成绩判为零分,并不准正常补考。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 律,必 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 ,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将自己的试卷给他人看;不准传递纸条;不准夹带小抄、交换试卷、冒名替考等,对作弊者,不论何种情况,均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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