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一、将序言第一段修改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1952年成立以来,恪守培养人才、研究学术、发展航空航天事业的核心使命,以探究真理、传承创新文化、促进师生自由全面发展为宗旨,努力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学科与人文社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1978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00年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序列。”序言第二段修改为:“学校赓续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弘扬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校风,坚持育人为本,学术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航空航天民航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二、将第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学校设有明故宫校区、将军路校区、天目湖校区和江北新区国际校区。”三、将第四条修改为:“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