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章程(2015年6月教育部核准)序 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1952年成立以来,恪守培养人才、研究学术、发展航空航天事业的核心使命,以探究真理、传承创新文化、促进师生自由全面发展为宗旨,努力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学科与人文社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1978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设立研究生院。学校形成了“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校风。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促进人才辈出;坚持学术为本,促进学术繁荣;坚持航空为本,促进特色发展。学校的最终目标是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南航,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学校法定住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