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发电机组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管理,保证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超压.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现役机组承压设备所有安全阀。 第三条 引用标准及规定: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47-2021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审查试验措施,评价试验结果。 第五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本制度实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况的监督,审查安全措施。 第六条 发电部、燃化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审查试验措施。 第七条 检修部各相关专业参与试验并提供指导,编制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 试验间隔 第八条 试验间隔 1、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各类压力容器(包括除氧器、连排扩容器、高低压加热器、储气罐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