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开挖坑、槽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坑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超过2米的基坑,开挖前必须作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坑、沟边沿必须设两道1.2米高牢固的栏杆,挂危险标志,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2、支搭脚手架前,根据不同需要必须作出支搭方案,基础要牢固,平整钢管不能锈蚀、弯曲、压扁裂纹,不得钢木混搭,支搭完后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3、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用硬性材料。 4、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下口封严,每隔四层固定6米宽双层水平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5米,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网。 5、井字架龙门架支搭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高度在10-15米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每组四根直径不小于12.5毫米的钢丝绳,并设地锚,严禁捆绑在任何物体上,架体临边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要采取拉接措施。 6、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米的防护棚,另三面必须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