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与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控制。 2.相关术语 2.1 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包括垃圾口) 2.2 五临边:指深度超过2米的槽、坑、沟和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的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的梯段边,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和上下跑道、斜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斜台、挑平台的周边。 2.3 建筑行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 3. 职责 3.1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3.2 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审核、审批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提供并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