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项目部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施工安全检查验收范围包括:各类脚手架、移动式作业平台、竖井门及平面防护设施、悬空卸料平台;临边洞口的屏蔽防护设施和安全平网、立网;临时用电设施、各种起重机械、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1、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2、高大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机械设备需在项目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安全部门、监理进行验收。 3、项目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实施情况、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资料由专职安全人员按专业归档。 4、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具)由安全管理部门掌握标准,项目部编制计划,物资部门负责采购、保管、发放,财务部门负责费用保证,工会组织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具),必须到省、市级劳动防护用品(具)经销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销售网点进行采购。销售单位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