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根据国家和地区法规要求,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 零部件、登高设施等。 2、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搅拌机、龙门架等施工机械设备。 3、凡是所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发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的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4、停用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龙门架,在使用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