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按照路局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京铁办2021131号)要求,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与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做法有机融合,突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建立科学的安全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段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组织领导 1.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由段长、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安全副段长任常务副组长,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段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 2.段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识别研判、发布段安全风险控制项点,督促指导各科室、车间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车间、班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由劳动人事科负责,组织落实全段安全风险管理达标评估考核。 3.各车间是车间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班组安全风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