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 安全行车规定1.1 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1.1.1 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1.1.2 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1.1.3 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1.1.4 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1.1.6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