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规定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为保障学生安全,增强其安全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走要靠右边行,骑车时不带耳机、不闯红灯、不载人、不并行、不搭肩、不聊天等,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上学。二、不骑飞车,骑自行车不搭人,不搭乘摩托车。三、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无故逗留;上学径直到学校,放学径直回家,不走僻静路回家。每天按时到校、回家,因故不能到校或需离校的要通过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四、进出学校校门主动佩带或出示校牌,校牌如有丢失或损坏主动到学校补办。五、上学前吃好早餐,不食不洁净食品;不购买不法摊贩的食品,不到校外自由摊点、小饭铺就餐。(不法商贩、饭铺无三证即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无工商许可证)。六、在学校食堂就餐,不要拥挤,不准进入厨房内打饭,以免烫伤等事故发生。七、不带与学业无关的其它东西到学校。严禁私藏、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药品;不带火柴、打火机、鞭炮、宠物等危险物等到校。八、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