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操作技能,根据*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应主动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第四条 班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五条 班组员工都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教材(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车间安排,按计划安排员工参加外培。(二)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教材主要突出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防范等知识。第七条 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员工和实近平代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16学时)、车间级(16学时)、班组级(16学时)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8学时;第八条 班组级安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