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识与危害告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教育培训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在作业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2、将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员工,并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3、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4、在作业场所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标识的提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安全领导小组及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6、告知(1)存在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等情况通过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