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各类行车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安全科在做好其他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搞好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结合公交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活动。由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以下形式: (一)、六月份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七月份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十一月份组织开展省交通系统安全活动日、安全警示月活动; (三)、组织学.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监督管理规定。 (四)、一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百日竞赛活动; (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订阅杂志、定期分发各种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安全宣传材料根据不同季节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