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市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协议书适用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情况。 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l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不将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 2审查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分包单位将上述文件送总承包单位备案。 3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事项,并以书面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