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验证本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 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2管理者代表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纠正、预防措施。 4.程序 4.1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2绩效评定输入 4.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4.2.2安全管理部门收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