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处罚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力度,惩处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和文明生产等。具体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达到8589分为良好,达到8084为及格,80分以下不及格。二、检查考核办法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安全部相关负责人组成。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3、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情况,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5、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